来源:原创 人气:4122 发表时间:2019-11-18
园区各集成电路企业:
为促进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办发〔2018〕16号)有关要求,启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及范围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成立时间1年以上,并实际生产经营的集成电路企业。本次申报范围为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奖补项目,按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办发〔2018〕16号)执行。
二、 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三证合一复印件(或工商、税务、法人证照复印件);
3.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18年纳税凭证(可在税务大厅机打);
5.承诺函;
6.申报内容清单及附件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请按附件2目录顺序装订,其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予以退回,企业如有特殊情况需做补充说明,可提供相关材料。各单位准备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同时将全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kqgc2010@163.com。
三、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11月22日下午5:00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长沙经开区产业环保局(管委会行政楼Q204室),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联系人:彭婷,联系电话:0731-84020960。
具体政策文本和申报详情参见附件
政策文本
/Upload/Template/yizhu/attached/file/20191118/20191118135933_2223.docx
申报文件
/Upload/Template/yizhu/attached/file/20191118/20191118140010_358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