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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报丨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原创    人气:3520    发表时间:2019-01-30

  政策申报



  为加快推进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26号,以下简称《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航空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92号,以下简称《航空制造业发展政策》)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财务〔2018〕119号)》要求,现就2019年我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需符合湖南省有关军民融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2019年重点支持以下几类项目:

  (一)引导类项目

  1、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先进核能、航天、特种装备制造、军工电子、关键材料、网络安全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民爆技术改造项目。

  2、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牵头申报的《2019年度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内项目。

  3、航空制造业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飞行器(含飞机、直升机及特种飞行器)、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航空关键零部件等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和航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航空制造业产品创新项目。重点支持通过技术创新、研制成果可以直接交付用户使用或可以直接推向市场的产(样)品或系统性技术的科研项目,主要包括飞行器、发动机、航空设备及系统、特种工艺装备等产品新研和改型项目。

  (二)奖补配套类项目

  《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和《航空制造业发展政策》文件明确的奖励、补助、配套项目。

  (三)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的军民融合产业重大项目及其它重要事项。

  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量标准

  (一)申报单位应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军民融合企事业单位(含涉航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点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项目的核心技术为军民两用技术或民用航空技术,拥有可靠的技术来源和成熟的项目实施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完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原则上已完成50%以上;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国防效益。

  (三)除奖补配套类项目外,每个项目单位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申请支持。

  (四)已申报了国家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度其它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请单位存在批复项目建设(研制)未达到计划进度要求情况的,或者上年度经审计发现存在违规使用项目资金情况的,或者已连续2年获得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奖补配套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新项目。

  (六)申报《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奖补配套类项目的,奖补事项发生时间须在2018年4月16日以后,申报《航空制造业发展政策》奖补配套类项目的,奖补事项发生时间须在2017年11月25日之后。

  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

  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填报,并提交《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2)、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资金申请报告正文(附件4,仅引导类项目需提交)以及相关附件(附件5)。未通过网上申报资料的项目,无申报资格。

  (二)资料提交

  1、资金申请报告通过《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或《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至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经发(产业)局(除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以外的其他园区需通过当地经信局统一汇总申报)、各区县(市)经信局。

  2、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经发(产业)局、各区县(市)经信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含专项资金申请文件、《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军民结合推进处(市政府一办824室)。

  3、中央在湘企业(单位)项目、市级项目由所在区县(市)、园区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委。

  4、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经发(产业)局、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负责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把关。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各区县(市)经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和《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各2份、《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档1份,以及本地区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报企业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胶装)、光盘1份,提交至市经信委军民结合推进处(市政府一办824室)。

  (三)保密要求: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如资金申请报告含有涉密内容,无需网上,仅需上交纸质材料。若有网上上传涉密信息的情况,我们将如实报至保密局(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证等涉密证书,以及涉密项目内容等)。

  (四)其它要求:所有申报内容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缺项漏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及所提供的相关附件,必须以扫描图片形式置入本资金申请报告,且要求字迹及公章清晰;本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必须以一个完整的文档形式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上传。

  其他事项

  通知中涉及的《2019年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属涉密文件,拟申报项目的单位,请持单位保密资质证明,前往省经信委(省国防科工局)1212办公室按涉密文件管理有关规定领取(联系人:周志斌,电话:0731-84666021)或市经信委军民结合推进处查阅。

  申报时间、联系方式

  园区符合条件的军民融合企业可于1月10日前上报材料至长沙经开区产业环保局。

  联系人:潘仟惠,联系电话:84020960。

  附件材料

  1、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3、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4、资金申请报告正文

  5、相关附件

  6、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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