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福利
为促进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办发〔2018〕16号)有关要求,做好新旧政策衔接过渡,现对符合原《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长经开管发〔2016〕75号)申请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启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成立时间1年以上,并实际生产经营的集成电路企业。本次申报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8日期间发生的奖补项目,按原政策(长经开管发〔2016〕75号)予以兑现,内容见附件5,已享受园区其他政策相同事项支持的,不再重复兑现。2018年7月18日后发生的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按照新修订后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办法》(长经开管办发〔2018〕16号)执行,具体申报明年上半年另行通知。
补贴内容
(一)招商引资
1.入区补贴
,到顶100万元。
2.生产场地租金补贴。
3.购买研发生产用房补贴,补贴总额到顶不超过100万元。
4.财政奖励,3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产业发展
1.成长支持。给予园区集成电路企业实际并购额10%的资金支持,到顶不超过1000万元。
2.配套支持,园区给予该企业50%的配套资金支持。
3.平台支持。
4.联动支持,每年到顶不超过50万元。
5.创新支持,每年到顶不超过100万元。
6.上市融资支持,到顶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7.联盟支持。对落户我区的集成电路产业技术联盟每年给予20万元资助,期限3年。
(三)人才支撑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到顶两百万奖励。
2.鼓励企业吸纳人才,给予0.5万元/人的人才引进费用补贴。
3.提供住房补贴,到顶10万元补助。
4.给予个人所得税财政奖励。
(具体详情参照政策文本)
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三证合一复印件(或工商、税务、法人证照复印件);
3.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2017年纳税凭证(可在税务大厅机打);
5.承诺函;
6.申报内容清单及附件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请按附件2目录顺序装订,其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予以退回,企业如有特殊情况需做补充说明,可提供相关材料。各单位准备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同时将全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kqgc2010 163.com。
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8年11月23日下午5:00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长沙经开区产业环保局(管委会行政楼Q202室),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圣
联系电话:0731-84878598。